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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文明交通须知
发布时间:2010-1-21
 

 

一、服从指挥,维护秩序。

二、红灯要停,绿灯通行。

三、走路靠边,避让为先。

四、横过马路,斑马辅助。

五、学前儿童,成人带领。

六、骑车拐弯,示意后边。

七、乘坐出租,安全招呼。

八、上下公交,文明礼貌。

九、保护现场,报警救伤。

十、人人遵章,安全通畅。

 
 
 
主办: 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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