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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民交通安全须知
发布时间:2010-1-21
 

一、听从指挥,维护秩序。

二、靠边行走,安全避让。

三、横过公路,左右张望。

四、儿童出行,成人带上。

五、骑车拐弯,示意后边。

六、长途客车,超员莫坐。

七、货车拖拉,不载不搭。

八、公路晒粮,影响通畅。

九、保护现场,报警救伤。

十、爱护设施,平安家乡。

 
 
 
主办: 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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